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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建屠宰场必须满足的几个要求条件(-)

发布时间:2016-08-30 13:59:42   点击量:87021

 

 

一屠宰场(厂、点)选址的卫生要求

 屠宰场址应符合城乡建设规划,按照方便群众、有利生产和流通的原则,统一规划,合理布局。交通方便,最好靠近公路或铁路。水源充足,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。远离住宅、医院、学校、水源及其他公共场所500米(教科书)以上。位于居民区的下游和下风,以免污染居民区空气、水流和环境。地势应平坦,地下水位不得近于地面1.5米以便污水排出。建筑物的朝向应以能获得良好的天然光线和通风条件为好,并注意避免周围的有害因素(诸如有害气体和灰尘)。

二屠宰加工场所布局的卫生要求

 屠宰加工场所总的布局要符合科学管理、方便生产和清洁卫生的原则。厂区路面应铺以柏油、水泥,以避免灰尘和便于消毒。厂区周围应建2米高围墙,以防其他动物串入。要搞好绿化,以调节空气,防止风沙。同时要根据屠宰规模与生产需要,设置相应的待宰圈、隔离圈、急宰间、无害化处理间、污水污物处理设施及其他生产车间。

 如果具有一定的规模,还应考虑到建设铁路专用线或水路码头的可能性、运输工具的周转场地,水源、电源和蒸汽的供应以及污水处理设施等。

 根据动物防疫条件要求,应将这些诸多车间和设施分成五个相对独立的建筑单元。

 1、屠畜饲养管理区。该区应设有储畜场、待宰圈、检疫栏和检疫室。

 2、生产加工区。其主体是屠宰加工车间,其次有内脏整理车间,肉制品加工车间等。

 3、病畜隔离区。该区应设有病畜隔离间、急宰间、无害化处理间等。

 4、行政生活区。根据具体情况,设置办公室、俱乐部、宿舍、食堂、车库等。

 5、动力区。设置锅炉房、供暖、制冷等设施。

 以上各区之间应有明确的分区标志,尤其是宰前饲养管理区、生产区和隔离区,应以围栏相分离,以专门通道相连,并要有严格的消毒措施。生活区和生产区应保持相当的距离。肉制品等食用生产车间应远离饲养区。活猪与鲜肉、及其加工品进出路线要分开。做到这些就可以在便利生产的前提下保证做到:病、健屠畜隔离分宰,原料、产品分开,在生产流程中不发生交叉污染。

   三、屠宰加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动物防疫条件的要求

 1、屠畜宰前饲养场。宰前饲养场,也称为储畜场或牲畜仓库,是进行屠畜验收、检疫、分类和屠畜休息的地方。为了防止疫病扩散与传染,宰前饲养场距生产区至少300米。其存储家畜的容量一般应超过日屠宰量的3倍。

 场门口要设置消毒槽,场内应设有检疫栏(或圈),在卸车台、地秤附近设置供宰前检疫和测温用的分群栏及夹道。这些设施及地面应以不渗水的材料覆盖。并保持适当的坡度,以便排水和消毒。地面不易光滑,以免家畜滑倒跌伤。

 病畜观察隔离间:设在检疫栏旁。

 健畜饲养圈:为宰前饲养场的主体,要采用小而分立的形式,以防止疫病传染。舍内应具有足够的光线、良好的通风和完善的上下水系统。每头家畜所需面积:牛为1.5—3平方米,羊为0.5—0.7平方米,猪为0.6—0.9平方米。圈内还应有足够饲、饮槽,并有圆底的排水沟。每天应清除粪便,定期消毒。

 2、待宰圈。待宰圈的大小以一天屠宰加工的家畜数为准。和其他车间连接处应开启、关闭方便,路面不渗水,两侧壁光滑,并设有饮水设备。划割一定的面积为屠宰淋浴之用。在大型多层楼的屠宰加工厂,为了便于屠畜自行上楼,各层之间应用低矮防滑的缓坡楼梯联接起来。

 目前,由于多采取随来随宰,一改过去饲养量大的特点,大多肉联厂已将上述待宰圈与宰前饲养场两部分融合在一起,但又有所分隔。

 3、隔离圈。隔离圈是供收养在宰前检疫中剔除的病畜,其容畜量不应少于待宰量(储畜量)的1%。对于它的建筑和使用上的动物防疫条件要求都比较严格。

 首先是严格隔离:与急宰车间保持有限的联系,四周应砌围墙,一切用具和人员不得与外界随意交流、来往。用具、饲槽、运输粪便工具等须做到专具专用。病畜专人饲养。

 其次要方便清洗、消毒。隔离圈应具有不透水的地面和墙壁,墙角和柱角呈弧形。设有专门的粪便处理池,粪尿须经消毒后方可运出圈外或放入排水沟。出入口应设置消毒槽,并要有便于消毒的尸体运输工具。

 4、急宰间。急宰间是屠宰急宰病畜的场所,急宰间与隔离圈是病畜隔离区的主要部分。急宰间在设计上要适用于急宰各种牲畜,并便于清洗消毒。应具有不透水的地面和墙壁,墙角和柱角呈弧形。出入口应设置消毒槽,并要有便于消毒的尸体运输工具。设有专门的粪便处理池、污水池,污水在排入公共下水道之前,必须进行严格的消毒。

 5、无害化处理设施。销毁设施:湿法化制—湿化机;焚烧—焚化炉。化制设施:干化机,此法可用湿法化制代替。高温处理设施:最好使用高压锅,在条件不具备,用直接火源加热时,填燃料处应与锅隔离开来,避免污染。

 6、屠宰加工车间。屠宰加工车间卫生条件状况如何最终影响到肉及其制品的质量。大型多层楼的肉类联合加工厂,屠宰加工车间通常设在最上层(也有在下层)。屠畜一般在此放血、褪毛、宰后检疫、解体。一般屠宰场是平房。无论是楼房还是平房,均应设立相对的两个门,分别做原料和产品如出之用,以避免原料污染产品。

 在房屋建筑上,车间墙壁和地面相交处呈圆环形。在离地面2米以内的墙壁表面,涂铺磨光的水泥或铺砌瓷砖墙裙,以便于洗刷和消毒。地面最好用水泥纹砖或防滑地砖,并形成1.5度的倾斜,以防跌到和便于排出污水。窗台应向内有较大倾斜度,使其不能放置物品。窗户与地面面积的比例为1:4—1:6,以保证车间有合理而充足的光线。天花板(顶棚)的高度,在垂直放血处不低于6米,其他部分不低于4.5米。车间内的采光以自然光为好,但要避免阳光直射,光照要自然柔和,过强、过弱均会造成工作人员视力紧张。需要人工照明时,应选择日光灯,不应使用有色灯和高压水银灯,因为在这些光线下不易辨别肉品色泽,有碍病理变化的判定。

 屠宰加工车间的传送装置,一般是采用架空轨道。为了避免污染地面和便于清洗,在架空轨道下面应设有表面光滑的金属槽或水泥斜槽。对于检验中发现的病畜体,应另设与架空轨道相连的预备轨道,以确保病健胴体隔离。

 在轨道的旁边还应设置同步运行的传送装置,或安装悬挂式输送盘,或在传送带上安装输送盘,盛放内脏和头,与胴体同步运行,以便检疫人员实施同步检验。轨道运行速度以各岗位能够有条不紊地工作、检疫人员来得及检验、不致遗漏为宜,如果屠宰量过大,则应考虑建立第二条或更多条的轨道。

 屠宰加工车间与其他车间的联系,根据具体情况,最好采用架空轨道和传送带的方式。在大型多层的肉类联合加工厂的上下层之间多采用金属滑筒,应注意不同的产品设置不同的轨道。

 车间内须备有冷、热水龙头,以便消毒洗刷器械和去除油污。根据用水量的多少,建造通畅完善的下水道系统,以便及时排除屠宰间内的废水。车间地面坡向(15度)收容沟(坑),沟上盖有滤水铁篦子,以便阻滞污物和碎肉片。在车间排水管道的出口处,应设置脂肪清除装置,以尽量减少排出污水的有机物含量。
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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